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文化題-2005(1)

動物雖非我族群,但仍是有感官知覺的生物,為此不能被視為利用工具。然而,若要人對「萬物有情」,視眾生皆平等,在現行人類的社會來說,這個主張只流於理想層面,並未能考慮現實的情況。因此,筆者認為在不損害人類基本所需的大前提下,人應要對動物有情。

對於吃食動物,筆者認為肉類中有豐富的蛋白質、鐵質等營養,是人類用來維持身體機能不可缺少的元素,為了生存人類不能不吃用牠們,因此要實現人人如素的理想,存在著一定的難度。有人說,以現今科技,人類不一定要吃肉亦能吸收營養,人可以透過藥物、或進食其他植物類產物吸收這些營養物質。但藥物畢竟只是化學物質,有別於天然材料,或多或少會引發一些副作用。有研究指出素食者的蛋白質、鐵質等營養的吸收不及葷食者,其身體機能會因而被影響。而中國的傳統文化中,亦明白肉食對人類的重要,雖然提倡人須對動物有情,但並無指出人不應吃動食,所以才有「君子遠庖廚」之說法,正正因為「聞其聲,不忍食其肉」,人只好不看其宰殺過程,以求吃得心安,解決身體所需。在生物的世界裡本就是弱肉強食,人同為生物鏈之中,為此遵守生物的法則,吃食動物是不能避免的。

中國傳統文化指出「人禽之別」,人應有測隱之心,筆者十分同意。因此,在我們要宰殺動物以供食用時,有別於野獸捕食,人能以其他方式,如「打針」使牠們得以無痛死亡,免去其不必要的痛苦。而我們在食用的時候,亦應抱著感恩之心對待,好讓自己不過於嗜肉,多吃於所需份量,造成不必要的殺生。

對於「動物實驗」,筆者就認為人類應取之有道,用之有道,勿過份濫殺,以致他們受不必要的殘害。人類要發展醫療科技,有所犧牲亦在所難免,若犧牲小部份的動物來換取救助大多數病者的成效,這樣的話,亦不為過。但若然解剖白老鼠只為學生觀看實物以了解其結構,實在並無必要,因為以現行的科技,學生能透過動畫、相片清楚了解其結構,人應對動物有情,不能要牠們承受不必要的痛苦。現行很多商品及藥物都會利用動物作安全測試,為了測試商品及藥物毒性及危險用量,有些動物會被強行注射這些物質至死亡。其實這些商品當中不乏是香水、減肥藥等,本身只為人類世界的附屬品,並不入所需之列,人若只為自己的私慾,從而逼使動物受到痛苦,實在令人髮指。因此,筆者不認為陳同學之說法的:只要為人類帶來利益,動物應被利用之。

人不是動物,又怎能明白動物的感受呢?因此,筆者認為人類不應過於自私,只顧自身的發展而妄顧動物的性命,應對其存有情感,只能取自己基本所需,不能過於濫用。

延伸閱讀:
動物權利
我吃故我在──台灣吃的文化與動物處境

「要美麗,不必殘忍」──抵制用動物實驗的化妝品

2010年9月24日 星期五

文化題目-科學與道德

文化題:道德規範會阻礙科學發展;科學發展又不能沒有道德規範。面對這兩難,科技應如何發展?

隨著科學的進步,人類的生活質素得以大大提升。但與此同時,急速的科技發展卻惹來不少道德問題的爭議,到底科學與道德該如何定位?筆者認為科技發展的最大原則就是要為人類帶來裨益,因此科技須在合情合理的道德規範下發展。但到底何為合情合理的道德規範呢?筆者認為要發展科學,或多或少都會有所犧牲,只要那犧牲不為人類與生態環境帶來禍害,反之能發展出對人有長遠益處的科技,那麼就合符合情合理的道德規範。

有人認為人類為了發展醫療技術而以白老鼠作實驗品,實在有違人道,而筆者就認為是否合乎道德則要就情況而定。有云「死有輕於鴻毛,重於泰山」,假若以白老鼠試藥,犧牲少數白老鼠的性命而換來醫治疾病的妙方,使不少人能不再受疾病煎熬,他們的犧牲亦不無白費,這樣仍算合情合理。但,假若學生在上生物科時,為了了解生物的結構,從而剖殺牠們,這樣實在不合人道。以現時的科技及知識,學生可以透過不同的途徑,如相片、模型、動畫等,來學習生物的結構,犯不著犧牲牠們的性命。白老鼠畢竟是有感官知覺的生命體,要其白白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實在於理不合。

筆者認為無論是任何技術亦可以有道德的規範下有其應有的發展。以複制技術為例,該項技術是近年備受爭議的道德議題,筆者反對複製完整生物個體的技術,不單單因為這項技術違反自然定律。更重要的是,「複製品」亦不是沒有感官知覺的物件,他們有如正常生物,是有情感及知覺,因此即使被製造了出來,亦必需受到應有的待遇,正如我們不會取勉強使用活人來做實驗或以活人的器官來救治患病者。若犧牲他們以作為實驗或取其器官來救他們的「主身」之用途,實在有違道德。此外,複製人會使正常家庭的倫理關係受到破壞,而複製人又應該以甚麼身份存活在世上呢?要他們活在「主身」的陰影下,有可能因身份認知有問題從而出現心理偏差,惹來更多社會的問題。雖然,複製完整生物技術有違道德,但這樣不等於複製技術不可行,科學家仍然能鑽研複製個別細胞技術,以供病患者替換患病的細胞或器官,這樣就能合乎道德標準。

隨著社會變得商業化,不少商家與科學家為了利益而埋沒良知。他們只重視「需時短,回報快」的科研項目,把科技視作賺錢的工具而忘記了科技存在的本義——為人類謀福趾。比方說,近年盛行的減肥藥是不少商家投放金錢的科研項目。其實,減肥藥本身成效不大而且會引起副作用,更有人因服食不當而致命。但有鑑於不少現代人對不勞而能減肥趨之若鶩,商人及科學家看準時機而作研究及推出不同種類的相關商品,只求高回報,並沒有顧慮該商品帶來的禍害。此外,不少商家更妄顧第三世界國家的人的利益,把一些舊了無用而有毒的科學廢物運送到那裡,以圖逃過本土處理的稅收。更有消息指出,有些不法藥廠以送藥為名,要第三世界國家的人當「白老鼠」作試新藥物的用途,此等行為,完全是埋沒良心,令人髮指。

而發展科學發展之迅速,使立法上規範難以追上步伐。如互聯網的發展,導致不少的網絡罪行,如非法下載等,而在立法與執行刑罰上都存在著一定的困難。曾獲得諾貝爾化學獎的John Polanyi,於1999年發表一篇文章叫作《科學家的責任》(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Scientist) ,他指出科學家應有良好的道德價值觀及把科學真理放在個人利益之上,筆者對此十分認同。即使立法難以追上科學發展,但只要科學家及現代人有良好的道德價值觀,科學與道德之間的矛盾就能迎刃而解。

總括而言,要使科技能有妥善的發展,在開發新的技術以前,我們必需深思該項技術否有一定需要,並在合乎情理的道德規範下作出應有的發展,而提高現代人的道德價值觀不單是最重要的一環,更是妥善發展科學的唯一出路!

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

時事評論—港人於馬尼拉遇劫

八二三事件發生後,本港瀰漫著一片愁雲慘霧,不少市民透過電視直播或轉播的片段目擊整個悲劇的發生,對菲律賓政府以低劣手法來營救同胞感到十分憤怒,而對同胞無辜遇難,無不感到悲痛莫名。事件更引發出一連串的政治問題,包括特區首長是否有權力直接聯絡外國總統級人士的外交問題。就是次事件,筆者認為港府處理的手法並無不當之處,反之對菲律賓政府的處理手法深感不滿。

悲劇當天,港府已能迅速採取相應的措施。事發初時,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已直接處理事件,而特首也積極介入,主動聯絡菲律賓總統來要求確保人質的安全。而悲劇發生後,政府亦明白遇難者家屬的急切的擔憂,於當晚派出包機來讓受害者家人到馬尼拉,並有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為首的救援隊伍前往支援,及後亦派出包機將遇難港人接回家園。雖然港府未能阻止悲劇的發生,但在事情發生後的反應及時,能就當時情況作出相應措施,對比之前的泰國包機延誤事件,確是有大大的改進。而事後,政府亦有妥善安排善後工作,如派鑑政人員到馬尼拉搜集證據等,以求還死者一個公道,了解事情的真相。

然而,對於特首直接聯絡菲國總統一事,就惹來時事評論員阮次山的批評,指其並無此權力。此言論一出,又引發起香港有沒有「次主權」之問題。其實,為政者,應以民為本,急市民所急,想市民所想,看見本港市民在他國遇險,救人要緊,怎可能不快速作出反應,聯絡當局,讓當局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呢?若然要等傳話致中央,再等中央傳話下來授予權力,或等待中央高層撥空致電給菲國總統,如此大費周章,必定虛秏不少時間。再者,基於《基本法》中提及的「一國兩制」之下,香港仍是獲得中央政府的授權,能自由的處理外交事務。因此,特首是次所為並不能稱作越權,這樣又何罪之有呢?而這裡跟「次主權」之問題根本沾不上邊。

當然,港府的拯救行動也不見得是完美無缺,但畢竟也是盡了最大的努力,市民還是能體諒的。反觀菲律賓政府,事件發生時,各個高官都輕視其嚴重性,不親自與槍手談判,最後拯救行動的指揮權更落在訓練有欠的警長身上,而派出談判的「專家」都只是一名有「談判經驗」的警員,並非訓練有素的談判專家。由此可見,當局並未有把人質的性命放在首位。更有消息指出,其實當時亦有一隊較為精英的特種部隊,可是當局卻遲遲不用,反而放手讓技術低劣的「特種部隊」去營救人質,實在讓人氣憤。事後,菲國總統仍能輕描淡寫的致歉,更意圖把拯救行動的失敗歸究傳媒,並以俄國歌劇院人質挾持事件作比較,為求開脫指責。但俄國歌劇院人質挾持事件又怎能與該次時件相提並論呢?有談判專家指出,該次時件能和平解決的可能性高達九成,但菲律賓因低劣手法釀成是次悲劇,而事後竟未能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還意圖找借口以開脫指責,可見菲律賓政府仍未明白人質的生命安全應是首要的考慮條件這個道理。此外,驗屍報告亦不詳盡,草草一頁紙就了事,在本港派出法證人員到場搜集證據時亦有所限制,實在難以服眾,亦有隱瞞事實之嫌。

而是次悲劇發生時,不少港人透過電視直播目擊整過過程,就有如親身經歷,感同身受,眼看本來可以和平解決的事情落得悲劇收場,無不悲憤。事後,市民都發起不少活動悼念遇難的同胞,並十分關注傷者及其家人之情況,社交網站上有不少對受害者留下祝福字句。港人平日雖然「各有各生活」,可是一有危難,仍會在逆竟中互相扶持及關心。此外,約有八萬名市民上街遊行,以悼念遇難者,並訴求早日查出真相,以還各受害者一個公道。有菲傭組織擔心會因該次事件而被受排斥,幸好,時至今天,仍未有任何相關的事情發生。港人是理智的,在面對大是大非,當然明白責任誰屬,只求菲政府能盡快給事情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調查,讓真相早日得見。

最後,筆者認為不論是香港還是任何地方,應以是次事件為鑑,遇上類似事件,應以人命為首要考慮,不能輕視。而本港政府亦應向中央反映,在《基本法》內立定更清晰的法例,更清楚地授權予政府,在面對相類事件時能行使的外交權力,讓特區發言更得以重視,避免再有是次政治權力風波。筆者亦希望,真相能盡早查明,好讓亡魂得以安息!

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時事評論—變性人爭婚權

近日,一名變性人爭取獲得結婚之權利一案,惹來社會上不少的迴響。案情指該名變性人希望與其男朋友共諧連理,卻因婚姻登記官認為「男女身份」乃由染色體判定,使其未能成功註冊結婚。為此,她入稟法院欲透過司法復核來確實其女性身份。該次事件惹來不少關於婚姻意義、變性人身份問題的爭議,而筆者就認為該給予變性人機會,認同其變性後身份以及給予其該身份應有之權利。

有人說,人的性別是天生的,變性是違反了大自然的定律,變性人都是心理出現問題,但事實又是否真的如此?有醫學研究指出,要求變性的人,其實天生患有「性身分障礙症」,他們討厭自己原本的性別,不論性格還是思想是偏向另一性別,基於這個緣故,其內在思想的性別其實是難以被「糾正」。若然要這些患者壓抑自己的內在性別,帶著一個自己討厭的軀體生活,勉強扭曲自己去迎合世人的目光,導致心理上出現不平衡,這豈不是更違反自然嗎?有研究指出,不少的變性人在進行手術前,自我的意識較低以及有抑鬱的跡象,嚴重的更有自殺的傾向。而他們在變性後卻反而獲得不少自信,而為人處事亦變得積極樂觀。正如現年74歲的英國第一個變性人——艾普蘿•阿什利,變性後經歷了45年,於2004年終被承認其女性身份,年輕時接受變性手術後,曾成為有名的模特兒,更有不少群下之臣,及後其前夫卻利用她是變性人的身份,非真正女人為理由而與其離婚,經歷了人生的起起跌跌,但回想前塵往事,她卻沒有後悔當初變性的決定,就只是因為變性後,她快樂,就是這麼簡單。由此可見,變性其實只是修正內在與外在性別之錯誤,使變性人得以正常過活,又豈有違反自然之理呢?

再者,在本港及不少外國國家,人若想申請進行變性手術,事前須經為其約兩年的精神及心理評估,以及展開一段約一年的變性試驗生活,通過總總的觀察及測試,以科學的角度來證實他們的思想性別確是與其本身性別不符,才能正式排期接受手術。負責進行變性人精神評估的醫生指出,經過這一連串及長時間的評估及試驗,很多只是受後天心理因素影響的人士往往會在半途中放棄變性的念頭。此外,變性手術是不能逆轉的,而變性後,變性人亦須忍受手術帶來的痛症及重新適應其身體,其中苦頭,並非常人能體驗及理解。因此,只有真正的有變性需要的人士才能鼓起勇氣去面對手術痛苦,以自己「真正的性別」去活著,並不是「細路仔玩泥沙」。既然如此,為何我們不能支持,反而要歧視及剝奪他們應有的權利呢?

在中國傳統的思想中,婚姻最重要的一環就是「傳宗接代」,在該次事件中,申請身份確認的變性人亦被代表政府的大律師指因「不是真正的女人」,沒有生殖的能力,未能「組織家庭,生育後代」,因此拒絕其結婚請求。但筆者認為這個理由存在著一定的謬誤,亦說不通,這樣等同把婚姻的意義只放在傳宗接代上。如果這個理由成立,難道不育的人士就不應該獲得結婚的權利了嗎?而隨著時代的轉變,現今不少夫婦選擇不生育,難道他們亦不應該結婚?答案當然不是。其實婚姻的意義不一定在生育後代,其意義可以是兩人相愛而想長相廝守,並得到夫婦的身份,使其「有名有實」。其實案中變性人與一般女生無異,筆者作為一名女生當然明白案中變性人的女孩思想,當然是想跟相愛的人有名有份,有幸福快樂的婚姻,正正因為「變性人」的身份,就阻礙了她追求幸福的權利,這樣說得通嗎?既然身份證上已標示她是女性,為何不能讓她獲得女性應有之權利呢?難到要她以現在的女性外表跟一個女士結婚?這,豈不是更怪異!

當然,有人會說,她可以不結婚跟其伴侶廝守終身,然而,正正是婚姻對其有神聖的意義,才會想得到身份上的確認。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生存方式,只要不影響他人,何不成全這群少數的變性人呢?或會有人反駁說:「既然變性人能獲得婚權,那麼同性婚姻又是否應該合法化?這樣豈不是會衍生出更多道德上的問題嗎?」筆者對此,並不認同。有鑑於變性人是天先性的精神肉體性別不同,因此,透過手術來把外表修正過來,手術過後,他們其實跟一般人無疑,只是欠缺了生育的能力,我們只要把他們看作不幸不育的正常人,豈不就是可以了嗎?他們仍是一男一女之婚姻,但同性婚姻卻是另一回事,因此不能混為一談。

既然香港容許變性人在身份證上更改其性別,使他們在生活上更為方便,何不讓他們擁有該性別的一切權利,當然包括結婚的權利。筆者亦相信假若變性人爭得婚權,並不等於鼓勵更多人變性,因為變性手術不是鬧著玩,而手術背後亦有嚴謹的精神及心理評估。

2010年7月8日 星期四

《隱形的翅膀》

在深入探討這部電影以前,筆者希望你能先把雙手拿出來,看看它們,不知道你會有甚麼感覺呢?你或許以為筆者定必是瘋了,不過只是普普通通的兩隻手,一出生,它們已經存在,能有甚麼感覺呢?但若然,有天,你不幸跟電影裡的主人翁一樣因一次意外失去雙臂,你猜你的人生會變成怎樣呢?

電影講述一個名叫志華少女,因一次放風箏遇上意外,觸電以致需要切除雙臂以保性命。面對這樣殘酷的命運作弄,她曾一度想輕生。幸而,意外後有父母陪伴在傍,給她鼓勵及勇氣,使她重新振作起來,戰勝了內心的負面情緒,以她的堅毅及意志戰勝了殘酷的命運。她努力練習以腳代手,終於練得一對「巧腳」,不論讀書寫字、煮飯做菜、單車、游泳,這雙「巧腳」都能做到。最後,更憑著其堅毅不放棄的精神,捱過了艱辛的鍛煉,在全國殘疾人運動會上榮取得遊泳冠軍。

現實中,亦有不少如主角的例子,比方說台灣畫家謝坤山,在年輕時因觸電意外而失去雙臂、一隻眼精的視力、一隻腳,然而,他沒有放棄生命,他曾說:「我從不想…我失去了甚麽, 只想自己還擁有甚麽。」即使先去雙手,但他還是有「口」,憑著他的努力,終於以口代手畫出一幅幅畫來,成為一個成功的畫家。在本港,亦有一名失明的女作家—汪明欣,因嬰兒時間患德國痲疹而導致雙目失明,然而,透過她的努力,最終成功踏上作家之路,更在2008年獲選為「十大傑出青年」。

他們以及志華的故事,正正刺激我們去反思:首先是學懂「珍惜」,其次的是學習他們面對逆境的精神。

當我們仍擁有雙手、雙腳、視力、聽力、說話的能力,我們都以為,那是理所當然的事,然而,事實又是否如此?誰又能預計明天會發生甚麼事呢?或許明天,我們也變成他們的一分子,既然當下我們還擁有健全的身體,為甚麼不懂好好的感恩?我們擁有的,已經比別人多。現在,再看看你的雙手,它們還靈活的動著,不是很值得感恩嗎?

現今的青年人,特別是在繁榮都市成長的孩子,大多是溫室裡的小花,在父母的過份保護下成長,導致面對逆境的智商略欠。因此,新聞經常傳來青少年因受情困、壓力太大而不惜自愛去濫藥,甚至自殺。生命中難免遇上大大小小的逆境,當然會有失落無助不安的情緒,正如主角起初亦曾試圖了結生命。但,我們絕不能受到負面情緒的影響,把其無限放大。反而,應好好學習這些傷殘人士,在逆境中自強不息,用力起他們美麗的隱形翅膀,飛向屬於他們的天空去。正如,志華最後還是清醒過來,咬著牙關,憑著其積極不放棄的精神,跨過一切的障礙,獲得成功。其實,只要我們願意以正面積極的能度去面對逆境,跨過以後,回頭一看,最困難的難關亦都會成為過去,還有甚麼可以害怕呢?

沒有億元大制作,演員沒有一流的演技,但,電影依然能打動人心,原因何在呢?演傷殘人士的演員,正正就是傷殘人士,故事說的,不只是「志華」曾經歷的逆境,主角的心理轉變,這些人士都曾面對,把角色演活了,為故事增添真實感,使其更有說服力。

唯一可惜的是,電影對父親一角的著墨太少,面對著女兒失去雙臂,他不像母親一角般柔弱。母親心痛志華,對她的照顧無微不至,甚至說,要一生在傍照顧她,這裡當然顯示出母愛的偉大。但父親卻嚴厲要志華學習運用腳來替代雙手,即使她練得雙腳也受傷。其實,父親看著女兒那麼辛苦,又怎會不心痛呢?但他明白,只有這樣,在他和太太過身以後,女兒還能靠自己的力量過活,活出自己精彩的人生。此外,父親一角其實面對著比主角更多的打擊,筆者相信對於女兒失去雙臂,他的打擊絕不低過母親所承受,後來還是承受妻子因愧疚自己未能救到女兒而精神分裂一事,他都一一堅強面對,好讓作女兒及妻子的精神及家裡的經濟支柱,可惜電影在這裡著墨不夠。筆者認為,父親也有一雙翅膀,保護及引領主角走過逆境,變得堅強。

其實,我們身邊的人也擁有翅膀,他們的是天使的翅膀,守護著我們,在困境中不離不棄,給予我們力量去跨過一切。而筆者亦相信,不論是傷殘人士還是身體健全的人士,我們都有雙隱形的翅膀,等待我們在困境中慢慢長出羽翼,變得巨大強壯,能使我們在屬於自己美麗遼闊的天空中翱翔。

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

葉問與武德

在古時,有人習武為了挑戰別人,成就自己;有人習武為了保家圍國;有人則為了強身健體,當中亦有不少人習武為修養心性。而中國武術最重視的其實就是「武德」。葉問,無疑是武術精湛,然而沒有「武德」,他亦只不過是一介武夫,不會受人尊重。

葉問武術精湛,以致各家各派都想打敗他,藉此以揚名。但,對於一些要求切磋的人,葉問都會選擇閉門切磋,即使他武功高強,仍留有餘地,點到即止,以致不傷人太深。而勝利後亦不會加以嘲弄及宣揚,以維護對方的尊嚴及面子,可見其為人胸襟廣闊。即使有挑戰者,葉問亦只會存在著切磋心態,並沒有爭勝,以致要置人於死地的心態,有別於金山找這些一心以武術展示自己是強者的人。金山找因要展示實力,因此出手兇狠,不留餘地,嚴重傷害他人身體。

當有人為了白米而走上擂台跟日本人對戰,葉問卻因為不忍見中國人被欺負而走上擂台,擊敗十個日本武者後,並沒有取走白米,反而取走同伴用鮮血換來的白米,帶回去給死者家人。他不是沒有取白米的能力,只是他,寧願要用雙手挖媒炭換來蕃薯亦不願意去用武力取日本人的白米。由此可見,其「骨氣」,沒有利用自己的武功而做違背良心的事,此為之武德。相反,同樣處於亂世,同為中國人,金山找卻利用自己的「武功」去欺負其他弱小的中國百姓,使武力變成暴力,其武德實在有欠。

有人說:「中國武術不殺人,卻要『以德服人』」,葉問正正能做到這一點。即使與日本主將切磋武藝,他亦不至於要把他打死,以洩民族之恨。雖然,葉問終歸未能導金山找向善,然而他在擂台上的表現,卻令被視為賣國賊的李釗回頭,對抗日本軍。可見,其德行對他人之影響。

筆者對葉問之武德亦十分敬佩,習武之人,若人人能修心養性,就不會有太多事端。

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時事評論—網上欺凌

近日,有一名中學女學生被誣蔑虐待同學的狗,慘遭網民在社交網站抨擊,當中夾雜粗言。此外,網民更對其進行「起底」行動,公開其生活照及校名,對該名女生做成極大的精神困擾。問題是,即使校方及狗主為受害女生力證事件全屬虛構,亦未能平息網上攻擊行動。

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互聯網的普及,確實為我們帶來了不少的方便,上網已成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份。然而,有人卻利用網絡的匿名特性,肆意的在網絡上進行網上欺凌,輕則只用言語「問候」對方,而重則就把對其進行「起底」,把其個人資料公開,為被欺凌者所帶來的心靈創傷實在不容忽視。曾一度成為熱話的網上欺凌受害者趙燕萍,由於大多數網民認為其向建材店男店長理論之行為有港女特質,因此,網民在網上大肆「審判」,並公開她的私隱。這些行為對事主造成極大的精神困擾,使其曾一度想過輕生。

而近年,香港網上欺凌的事件更日益嚴重,被欺凌者不單單只是個人品德出現問題的人。就以是次事件為例,即使有人為少女澄清事件,網民亦不願停止對其的欺凌行為。此外,會考九優狀元、僅十四歲就入讀中大醫學院的何凱琳,因其成績優異而招人妒嫉,在網上設立「何凱琳集體恥笑及欺凌區」,肆無忌憚的侮辱她及其家人。

其實,因網上能隱藏身份,很多人因此更「暢所欲言」,把平日生活推積的不滿情緒,透過網上發洩,當看到他人行為有偏差或有不合眼的地方,就肆意批評進行網上審判。然而,這些「審判」未必公平,很多時候,事件發展到後期就會出現受害者個人私隱被侵犯,有激進網民對其滋擾行為等,為受害者帶來莫大的困擾。此外,亦有不少人視「起底」等網上欺凌行為作遊戲,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上。

正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我們應該好好利用網絡來協助自己,而不是肆意的傷害他人的心靈,因為難保他朝自己也成為被欺凌的對像。網絡發展迅速,特別是討論區及社交網站的出現,要獲取到某個人的個人資料,實在不是一件難事,更有鑑於現行檢控網上罪行的技術還不夠成熟,要捉拿這些欺凌者並不容易。因此,我們除了要謹慎個人言行外,在處理個人私隱的資訊時,亦必需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