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

時事評論—港人於馬尼拉遇劫

八二三事件發生後,本港瀰漫著一片愁雲慘霧,不少市民透過電視直播或轉播的片段目擊整個悲劇的發生,對菲律賓政府以低劣手法來營救同胞感到十分憤怒,而對同胞無辜遇難,無不感到悲痛莫名。事件更引發出一連串的政治問題,包括特區首長是否有權力直接聯絡外國總統級人士的外交問題。就是次事件,筆者認為港府處理的手法並無不當之處,反之對菲律賓政府的處理手法深感不滿。

悲劇當天,港府已能迅速採取相應的措施。事發初時,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已直接處理事件,而特首也積極介入,主動聯絡菲律賓總統來要求確保人質的安全。而悲劇發生後,政府亦明白遇難者家屬的急切的擔憂,於當晚派出包機來讓受害者家人到馬尼拉,並有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為首的救援隊伍前往支援,及後亦派出包機將遇難港人接回家園。雖然港府未能阻止悲劇的發生,但在事情發生後的反應及時,能就當時情況作出相應措施,對比之前的泰國包機延誤事件,確是有大大的改進。而事後,政府亦有妥善安排善後工作,如派鑑政人員到馬尼拉搜集證據等,以求還死者一個公道,了解事情的真相。

然而,對於特首直接聯絡菲國總統一事,就惹來時事評論員阮次山的批評,指其並無此權力。此言論一出,又引發起香港有沒有「次主權」之問題。其實,為政者,應以民為本,急市民所急,想市民所想,看見本港市民在他國遇險,救人要緊,怎可能不快速作出反應,聯絡當局,讓當局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呢?若然要等傳話致中央,再等中央傳話下來授予權力,或等待中央高層撥空致電給菲國總統,如此大費周章,必定虛秏不少時間。再者,基於《基本法》中提及的「一國兩制」之下,香港仍是獲得中央政府的授權,能自由的處理外交事務。因此,特首是次所為並不能稱作越權,這樣又何罪之有呢?而這裡跟「次主權」之問題根本沾不上邊。

當然,港府的拯救行動也不見得是完美無缺,但畢竟也是盡了最大的努力,市民還是能體諒的。反觀菲律賓政府,事件發生時,各個高官都輕視其嚴重性,不親自與槍手談判,最後拯救行動的指揮權更落在訓練有欠的警長身上,而派出談判的「專家」都只是一名有「談判經驗」的警員,並非訓練有素的談判專家。由此可見,當局並未有把人質的性命放在首位。更有消息指出,其實當時亦有一隊較為精英的特種部隊,可是當局卻遲遲不用,反而放手讓技術低劣的「特種部隊」去營救人質,實在讓人氣憤。事後,菲國總統仍能輕描淡寫的致歉,更意圖把拯救行動的失敗歸究傳媒,並以俄國歌劇院人質挾持事件作比較,為求開脫指責。但俄國歌劇院人質挾持事件又怎能與該次時件相提並論呢?有談判專家指出,該次時件能和平解決的可能性高達九成,但菲律賓因低劣手法釀成是次悲劇,而事後竟未能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還意圖找借口以開脫指責,可見菲律賓政府仍未明白人質的生命安全應是首要的考慮條件這個道理。此外,驗屍報告亦不詳盡,草草一頁紙就了事,在本港派出法證人員到場搜集證據時亦有所限制,實在難以服眾,亦有隱瞞事實之嫌。

而是次悲劇發生時,不少港人透過電視直播目擊整過過程,就有如親身經歷,感同身受,眼看本來可以和平解決的事情落得悲劇收場,無不悲憤。事後,市民都發起不少活動悼念遇難的同胞,並十分關注傷者及其家人之情況,社交網站上有不少對受害者留下祝福字句。港人平日雖然「各有各生活」,可是一有危難,仍會在逆竟中互相扶持及關心。此外,約有八萬名市民上街遊行,以悼念遇難者,並訴求早日查出真相,以還各受害者一個公道。有菲傭組織擔心會因該次事件而被受排斥,幸好,時至今天,仍未有任何相關的事情發生。港人是理智的,在面對大是大非,當然明白責任誰屬,只求菲政府能盡快給事情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調查,讓真相早日得見。

最後,筆者認為不論是香港還是任何地方,應以是次事件為鑑,遇上類似事件,應以人命為首要考慮,不能輕視。而本港政府亦應向中央反映,在《基本法》內立定更清晰的法例,更清楚地授權予政府,在面對相類事件時能行使的外交權力,讓特區發言更得以重視,避免再有是次政治權力風波。筆者亦希望,真相能盡早查明,好讓亡魂得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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